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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研基金會與中華企業評價學會 舉辦2023企業與無形資產評價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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彙整集結臺灣跨領域專家建議 作為監理機關及國際評價準則委員會制訂相關政策及準則參考

與會產官學專家合影留念。 會研基金會/提供

環境、社會及治理(ESG)議題已成為投資決策的核心考量,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與中華企業評價學會3月17日舉辦「2023企業與無形資產評價論壇」,邀請評價領域產官學專家共同分享對ESG與評價相關議題的看法與經驗。冀望藉此彙整集結臺灣跨領域專家的建議,以作為監理機關及國際評價準則委員會(IVSC)制訂相關政策及準則之參考。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王怡心致詞表示,會研與國際同步,致力於推動永續資訊揭露的發展,將於近期成立永續準則委員會,期望能將永續的議題推及至我國的所有企業。評價準則對於我國的產業發展,尤其是在ESG及淨零減碳議題的推動上佔一席之地,但實務上,要量化企業投入ESG或淨零減碳的努力並不容易。如何將評價準則生活化,是會研目前著重的目標。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心董事長王怡致詞。 會研基金會/提供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長黃仲豪致詞提及,金管會在推動永續議題包含兩大主軸,其一為ESG資訊揭露,要求企業能以大眾熟悉的會計語言,揭露其對ESG或減碳的投入;其二為使投資者或金融機構看到ESG資訊所代表的意涵時,能影響其投資決策。評價準則在這兩大主軸都扮演重要角色。例如,當一家工廠意識到淨零轉型的重要,因而縮短其高碳排機器的耐用年限,進而影響該機器的價值。此時,須透過評價的參與,揭露企業將永續概念納入營業模式的成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長黃仲豪致詞。 會研基金會/提供

中華企業評價學會理事長洪志洋演講提到,ESG的出現是因為人類的發展已開始危害到我們生存的環境,且無法光靠政治手段或道德訴求解決,必須透過資本市場的運作來引導企業分配資源的行為,讓地球能永續生存。近年來ESG的發展,使評價目的由穩健報導轉向投資決策。評價過程中考量ESG因素,可能需參考更多非財務性資訊,並仰賴評價人員對ESG的了解及主觀調整。

中華企業評價學會理事長洪志洋專題演講。 會研基金會/提供

此次論壇,由會研基金會評價準則委員會主任委員游萬淵擔任主持人,邀集多位專家,包括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傅文芳、德勤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朱孝甫、普華國際財務顧問公司副總經理林佳宜、華淵鑑價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陳淑珍與東吳大學會計學系沈大白教授,探討多項ESG的實務議題,透過各方熱烈意見交流,讓產官學界的參與者皆意識到,ESG的資訊揭露仍屬不易,用以衡量ESG的指標多元且複雜,尚缺乏一致的標準,因此,對於評價準則之應用如何納入ESG資訊仍有很大的挑戰。

會研基金會董事長王怡心表示,評價及永續議題都必須有可依循、一致的準則,才能使業界較容易落實到實務上。今天論壇從ESG的角度出發,深入探討評價準則的觀念性架構,此有助於釐清評價準則的理論基礎。會研基金會與中華企業評價學會日後將持續舉辦相關議題之研討會,討論如何將評價準則應用至無形資產與企業之評價實務案例,為我國評價及永續專業共同努力。

原文網址: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22/7039466?from=edn_newestlist_cate_s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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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企業評價看ESG的導入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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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洪志洋 中華企業評價學會理事長

2004年,20家國際金融機構應當時聯合國秘書長安南的邀請,聯名背書提出一份59頁,標題為《Who Cares Wins:Connecting Financial Markets to a Changing World》的專題報告。該報告對金融業如何有效引導環境保護E、社會公義S及公司治理G等整合問題,提出了25項具體的建議。

這份報告可說是ESG的起源。從報告的標題,我們可體會到這些金融機構的信念:透過金融市場之資金匯集與資金分配的功能,引導改善全球所面臨的ESG困境。

近年,全球氣候暖化及極端氣候事件的不斷發生已經威脅到人類生存發展。控制並降低溫室氣體的排放,特別是二氧化碳,成為全球各國所面臨的當務之急。因而,減碳儼然成為目前ESG的主軸。截至目前,全球已有132個國家,宣示2050年達成淨零碳排。近日,我國環保署為了與國際接軌,強化減量管理及碳定價等規範,已將之前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並將2050年達成淨零碳排放定為政策目標。而金管會也提出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推動金融機構碳盤查及氣候風險管理、發展永續經濟活動認定指引、促進ESG及氣候相關資訊整合,促使金融業導引企業減碳。

面對政府所提序列的ESG政策,台灣有些企業仍持觀望心態。一方面,可能認為編纂永續揭露的準則太多,如GRI、SASB、TCFD等,讓廠商莫衷一是;另方面,可能覺得揭露的要求對企業而言徒增成本,無利於營收獲利以及企業價值。然而,前項因素的不確定性正快速的消失,而後項因素的價值性則漸被相關理論與實證研究肯定。下面簡略說明:

雖然早在1997年,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即已經成立,之後多個類似組織亦相繼成立並訂定揭露準則,但是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會IFRS Foundation於2021年成功整合了IIRC、SASB、CDSB等組織,成立了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SSB(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 Board)。ISSB的宗旨很明顯傳承了2004年20家金融機構的信念,亦即以資金的流向來匡正引導企業重視ESG。由於資金的投入或撤出對企業具有高度的實質影響力,因此我們認為ISSB的準則將成為主流,甚至成為全球採用的一致標準。

企業的價值可從三個途徑來評估:1、資產法;2、市場法;3、收益法。資產法較適用於陷入停滯或虧損的企業。對大部分未上市的企業而言,則偏好以市場法來衡量其價值。而對具有競爭優勢且持永續經營理念的上市企業或有成長契機的新創企業而言,則收益法是最合適與有利的價值評估方式。

企業若推遲永續揭露相關指標,其企業價值將會從多個途徑遭受減損。從資產法來看,一些機器設備及無形資產的價值,可能因相關的疑慮而需加速減損甚或直接歸零;從市場法來看,若該企業嘗試以可類比企業的價值乘數進行價值評估,將被質疑其合適性或被要求下調相關乘數;從收益法來看,評價人員會因考量其可能需支付額外罰金甚或被勒令停業等因素,而調降未來收益及調升計算現值時所採用的折現率等。這些種種因素都會顯著的減少企業價值的評估。

反之,企業若積極面對永續揭露的要求,一方面加速導入相關新興科技改善企業的ESG績效,獲得上下游業者的肯定,拉長其競爭優勢期間及提升超額利潤率;另一方面,較易獲得金融機構的支持,在資金額度及資金成本上獲得優惠的條件。從企業評價的角度來看,競爭優勢期間的拉長、成長率的正向調整及資金成本率的向下調整這些因素,都絕對有利於該企業的價值評估。一些實證研究結果則進一步指出,2020年之後,進行永續揭露的樣本企業價值的組成中,近期收益流的現值所占比率降低,而永續收益流的現值所占比率則顯著增加。顯然,企業在ESG的投資效果可類比其在IP等無形資產的投資,其效益雖然發生在未來,但其價值則獲得資本市場的迅速認同。

總結來說,從企業評價的角度來看,我們認為台灣企業經營者面對ESG政策的要求、依據相關準則編纂永續報告書、導入符合ESG的經營理念,及調整其經營模式的最適時機就是現在。

原文網址:https://view.ctee.com.tw/esg/489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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