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文章評審程序,依編輯委員會公布之審查流程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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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投稿文章之評審由編輯委員及相關研究領域之學者擔任,採雙向匿名方式進行。
(二) 總編輯及執行總編輯就文章性質,諮詢各領域之編輯委員與決定評審人。
(三) 來稿由兩位匿名專家學者評審;每位評審於評審意見表上陳述意見,並於下述四項勾選其中一項:
(1) 直接刊登(說明刊登理由)
(2) 小幅修改、建議刊登(說明小修建議)
(3) 大幅修改,建議再審(說明修正建議)
(4) 直接退稿(說明退稿理由)
(四) 二位評審結果交叉對照表:
處理方式 |
第一位評審意見 |
直接刊登 |
小幅修改 |
大幅修改 |
直接退稿 |
第二位評審意見 |
直接刊登 |
刊登 |
刊登 |
退回修改再審 |
第三位評審 |
小幅修改 |
刊登 |
退回修改再審 |
退回修改再審 |
第三位評審 |
大幅修改 |
退回修改再審 |
退回修改再審 |
退稿 |
退稿 |
直接退稿 |
第三位評審 |
第三位評審 |
退稿 |
退稿 |
(五)是否刊登文件,事關投稿人權益,編輯部會將評審意見等函送投稿人,並說明處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