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創投基金推動製造業數位轉型

文/洪志洋 陽明交通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教授、中華民國科技管理學會院士

隨著工業4.0趨勢、中美多領域競爭、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球經濟等因素的出現,我國製造業正迎來一波嚴峻的衝擊。面對歐美重新重視製造業並積極引導製造業回流,以及全球供應鏈重組多重壓力下,我國製造業必須積極進行數位轉型才能化危機為契機。透過數位轉型,廠商可掌握生產效率、生產進度與品質等即時且真實的數據,也可了解供應商及倉料的實際狀況,有效解決工廠經營管理的很多問題,並提供生產數據與品質報告以爭取要求日益嚴格的國際訂單。而透過智慧製造,廠商可進一步針對生產效率、品質與服務進行有效的管理與提升。

近年,行政院提出系列推動製造業數位轉型與智慧製造的政策。然而,今年初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三期特別預算案中,被刪減最大宗項目即為「數位建設」。雖然刪減金額不大,但引起社會關注。近日,國內某知名媒體即以「數位轉型政策勿淪口號掛帥」社論表達關切。然而,根據財政部國庫署資料,我國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於今年8月已達新台幣5兆8千餘億元,再加上因應新冠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所編列的特別預算,已經三次追加達到6,800億元。因此,冀望政府編列更多預算來推動數位轉型政策的想法,顯然不切實際。

本文認為,隨著民間資金與科技實力的積累,產業政策的落實應該更多依托在民間的力量。在多年耕耘與努力下,我國資通業及自動化機械產業人才輩出。不管是硬體的製造、軟體的開發與系統的整合,民間業者應有能力承擔起協助各類型製造業導入數位轉型的使命。雖然民間業者也的確看到這樣的需求與契機,例如「數位轉型推動聯盟」於2020年8月成立,但經過一年了尚未看到具體的成果,顯然有些關鍵問題尚未解決。

從訪談中我們發現,業主雖知政府政策的用心,但普遍認為風險高而不願進行。他們所擔心的風險,主要有兩方面:一、數位轉型通常意指要成立電腦部門、要增聘資訊工程及軟體人員、要增購軟體硬體設備,也就是要花很多錢;二、即使進行了數位轉型,也不見得會增加公司的營業額。除此之外,業者也常提及擔心老臣員工排斥反彈。業者所擔心的這些風險,有不少屬於技術層面,是可以克服解決,但有另一部分卻是觀念問題:一方面滿足於現況,二方面不想承擔風險再投入資金。

創業投資事業於1984年被引入台灣,對台灣早期科技產業的蓬勃發展有相當大的貢獻。我們認為,在現階段,創投基金及私有股權基金應該積極參與製造業數位轉型的投資。一方面,創投業可以找到許多高獲利的投資機會,另方面又可協助落實政府的產業政策。中小型製造業中有為數可觀的隱形冠軍業者,他們經歷過高強度的產業競爭,不但技術開發成功,也在產品市場上被明確的客戶群認可。相對於新創公司而言,他們的營運風險顯著的小很多,且他們擁有成本競爭優勢,享受高的獲利率。既然是低風險高獲利的機會,理應受到創投業者的關注。這些中小型製造業中的隱形冠軍,若有創投業參與以承擔業者的部分風險,並獲輔導協助進行合適的數位轉型,導入精實化管理及商業模式的創新調整,會有相當高的機率可以順利轉型再造成功。而轉型後的公司,透過合理的股權結構調整及上市規畫,也可順勢導入員工認股計畫,吸引專業團隊及人才的加入,使公司朝永續發展的目標更進一步。

政府應善用創投業的資金與專業能力,以協助其落實數位轉型產業政策。因此我們建議,政府應該檢視並修正相關法規,以鼓勵創投業參與。例如,產業創新條例第23-1條的「新創事業」可改為「新創或轉型事業」或擴大解釋該詞以涵蓋進行數位轉型的中小型製造業者。如此可以誘發並活絡資本市場的資金,轉移業者部分風險,並調動資通業、機械自動化業、軟體業、系統整合業等領域人才,共同有效落實製造業數位轉型的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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